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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简报第171期

2021年06月07日 14:16

     

第四期

(总第171期)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O二一年六月七日



我公司开展驻湖北、河南、陕西、甘肃、河北、山西、湖南、云南、四川、福建各项目部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为切实抓好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守好安全生产红线,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条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安【2021】4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应急基础处【2021】45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2021年度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和《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通建[2021]第088号)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三个安全检查组,分别由公司安全副总、安全部长、安全专家牵头负责,分片区巡回检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间自五月上旬至下旬,第一安全检查组由安全副总张书巧带队,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21日前往湖北、河南、陕西、甘肃各驻外项目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分别检查了驻湖北大冶市铜山铜铁矿项目部、大冶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勤缘项目部、大冶市新平项目部、舞阳矿业公司项目部、河南金渠黄金股份有限公司1118坑口项目部、陕西汉中嘉陵矿业有限公司略阳项目部、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甘肃小厂坝铅锌矿项目部、天水金奇工贸项目部等9个驻外项目部。第二检查组由安全部长带队,分别检查了驻河北金厂峪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河北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河北宽丰娄台子二采区项目部、丰宁金龙黄金工业有限公司项目部、丰宁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剥岩工程项目部、代县厚旺铁矿项目部、岚县分公司、山西北晟铝业有限公司项目部等8个驻外项目部。第三检查组由公司安全专家带队,于5月19日至31日对驻湖南、云南、四川、福建等省各驻外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分别检查了驻黄金洞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驻湖南黄金洞大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驻水口山有色金属柏坊铜矿项目部、驻中化云龙有限公司项目部、驻冕宁县沙坝镇铜选厂项目部、驻福建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福建潘洛铁矿项目部等8个驻外项目部。

通过实地检查,全面了解各驻外项目部安全生产、民爆物品、动火作业及采掘施工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和基础台帐建立情况,进一步促进各驻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各驻外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杜绝安全意识松懈、安全思想麻痹以及“三违” 现象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持续保持公司安全生产良好态势奠定扎实基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25个驻外工程项目,检查内容分为两大部分。

(一)现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井下安全出口、矿山供配电、井下通风防尘、提升运输、井下防排水、民爆物品、动火作业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采掘作业、消防措施及现场文明生产等方面安全情况;

(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编制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安全教育培训、“三项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与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采矿、地质、机电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与考核、设备运行检测检验档案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相关台帐建立等情况。

通过检查,第一检查组共查出安全隐患60条,其中现场整改10条,限期整改50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召开安全座谈会9次,同时组织项目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第二检查组共查出安全隐患43条,其中现场整改5条,限期整改38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召开安全座谈会8次,同时组织项目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第三检查组共查出隐患37条,其中现场整改7条,限期整改30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8次,同时组织项目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部井下现场管理方面问题较多,例如:采场、环行车场、运输巷道照明亮度不够;出矿底川及巷道两侧杂物乱扔,排水沟淤泥阻塞;巷道交叉口照明线缠绕在一起,掘进工作面电线、水管架设较为混乱;运输巷道部分路面坑洼不平、积水,通讯箱损坏,空压机房配电箱未接地、无消防铁锹、灭火器过期等;动火作业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偏近;部分工作面及巷道风筒多处破损,采场顶板浮石未排除干净,交叉作业未做技术交底;各巷道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和避灾通道导向指示标志、无轨运输车辆限速标志、废弃巷道和采空区未设栅栏并悬挂警示标志等等,安全文化氛围不够浓厚,安全文明生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个别项目部“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单人排险违规操作,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不正确,赤膊上班,地面卸矿点卸矿工卸矿时未系安全带,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意识较为淡薄;

3、部分项目部未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动火作业无审批手续,未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档案台账,台账记录不及时,安全台账不够规范;

4、项目部未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安[2021]43号)《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执行等);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充分说明了各驻外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的问题,各相关项目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组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指派专人负责逐项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到公司安监部;其他各驻外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和完善,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望各驻外单位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做好全员培训考核等工作,着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查找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矿安【2021】4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和(浙应急基础处【2021】45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全面排查,认真整改;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本项目部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好第20个“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生产月”成为安全措施“落实月”、决策部署“推进月”、隐患整改“排查月”, 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以月促年,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之目的。

 

 

 

发:各部(室)、驻外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  


抄送:浙江省应急厅安全生产基础处,温州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处,苍南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苍南县井巷协会;董事长,正副经理,正副*。